2018武夷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2018武夷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计划
备注
艺术学院
动画
艺术文理
40
美术学
艺术文理
60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理
35
环境设计
艺术文理
70
产品设计
艺术文理
35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文理
40
人文与教师教育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文理
125
海峡成功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文理
40
“3+1”闽台合作项目,在台湾合作高校学习一年期间,学费按照台湾合作高校学费标准收取。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理
30
“4+0”闽台合作项目,专业课主要引进台湾优质师资承担,按照教学计划正常安排,学生不需要赴台湾学习
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二、2019武夷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武夷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武夷学院(国标代码:10397),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福建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招生专业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四年。
学校坐落在“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武夷山。武夷学院校本部办学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号;武夷学院桃源校区办学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大道26号。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招生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专业办学条件、生源、就业等情况编制,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招生计划通过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八条 我校如有面向福建省南平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南平市(含所辖各市、县、区)户口且在南平市所辖各县级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志愿填报院校代码详见福建省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九条 学校根据生源的情况,按有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对于学生的外语语种要求除外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学校只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学校对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参加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口试且成绩合格,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90分(含)以上(试卷满分为150分)。为了能顺利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三条 学校所有专业的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对江苏省籍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照江苏省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的最低标准执行。面向浙江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遵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各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招生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120%以内;实行“一档多投”的招生批次,调档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对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投档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九条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单科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参考单科成绩时,文史类以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排序。排序录取时,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海峡成功学院(校本部办学)、玉山健康管理学院(桃源校区办学)的闽台合作项目面向福建省内招生专业使用同一个院校招生代码。学校按照专业分配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投档时,如果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没有被录取,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并且按照先校本部、后桃源校区的排列顺序调剂到尚未满额的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合格(专业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统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艺术类考生专业调配细则如下:
1、面向福建省内: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的专业文化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排序。
编导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美术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当考生专业文化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编导类按文化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编导类按照文化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美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美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2、面向福建省外:采用“专业志愿清”的专业录取原则。以考生的专业文化综合分为依据,专业文化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照美术类为专业成绩、编导类为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编导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满分×750×40%;
美术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满分×750×60%;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以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使用的考生专业文考综合成绩为依据;若省级招生部门投档成绩仅为考生专业成绩或者文化成绩,则以上述公式计算的考生的专业文化综合分为依据调配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招生省份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升入本科学习,专业调配按照《武夷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阶段学习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录取结束后,将给每一位被录取者寄发由校长签发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相关省份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的寄发状态。
第六章 学籍管理
第二十四条 根据《武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为确保新生质量,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报考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为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在符合学校转专业有关规定的范围内,学生可以自由申请转专业,具体详见《武夷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对于分专业方向进行教学的专业,被录取考生报到入学并学习一定阶段后,根据自身的意愿及学习成绩选择相应的专业方向。
第二十六条 按照教学计划正常安排,“3+1”闽台合作项目的专业,学生赴台湾合作高校学习一年;“4+0”闽台合作项目的专业,专业课程主要引进台湾优质师资承担,学生不需要赴台湾学习。
第二十七条 根据《武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学生(含闽台合作项目学生)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武夷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毕业本科生符合学校学位条例授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根据闽价费[2014]183号文件精神,普通类本科专业:重点学科专业每学年5200元,医学类专业每学年6000元,其他一般专业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本科专业:重点学科专业每学年9100元,其他艺术类专业每学年8400元。根据闽价费[2011]312号文件精神,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普通文理类本科专业每学年15000元,艺术类本科专业每学年18000元。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文件中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专业的学生在台湾学习期间,学费按照台湾合作大学当年学费标准收取。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终止学业的,退费标准根据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 根据宿舍条件每人800~1400 元/学年的标准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最新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八章 资助奖励政策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勤、减、缓、补”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
1、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先为其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采取相应办法予以资助。
2、奖学金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一等奖20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优秀学生奖学金(500—1500元/人/年)、光明成才励志奖学金(4000元/人/年)、光明科技奖学金(300—3000元/人(团体))、学科竞赛奖学金(1000—10000元/团体;500—5000元/人)。
3、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向已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地区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开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区,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由贷出金融机构审批。
4、国家助学金 为资助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省、设区市财政和学校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特困生4000元/人/年,贫困生2500元/人/年。
5、社会助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武夷学院虹润助学金、开明慈善基金武夷学院星空助学金、“光明关爱生命基金”学生重大疾病救助等多种社会助学金。
6、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学费减免。
7、师范专业补贴 师范专业补贴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8、特困补助 学生在学习期间因特殊性、突发性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向学校申请临时特困补助。
9、特困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特困新生入学时可申请路费补助、生活启动金等入学资助项目。
10、勤工助学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11、就业帮扶与服务基层奖励 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可申请就业经济帮扶,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的毕业生可向学校申请奖励。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优秀新生的激励、资助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学校设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20000元/人)和二等奖(5000元/人)。第一志愿或首轮平行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普通类新生报到入学后可向学校招生办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
新生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高于所在省份当年相应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含),奖励金额为20000元;新生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位于所在省份当年相应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含)以内,奖励金额为5000元。对于录取批次合并的省份,参照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段线、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或者最近有设置本科一批招生当年的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相对应的位次排名。具体详见《武夷学院普通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三、德阳建筑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很抱歉,我无法提供德阳建筑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的具体内容,但我可以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
德阳建筑学院的招生办电话是0838-2606684和0838-2606879,可以拨打这些电话号码来获取关于艺术类招生的详细信息。
此外,你还可以访问学校的官方网站,或者在德阳市教育部门的官方网站上查找相关的招生信息和联系方式。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到你!
四、安阳师范学院2021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校名全称:安阳师范学院
院校国家代码:10479
法人代表:黑建敏
二、办学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弦歌大道校区);河南省安阳市文明大道265号(文明大道校区),邮编455000。
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
四、学校性质:公办本科
五、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同时师范类专业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结果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 外语语种: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六、组织机构和计划编制
1.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2.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七、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根据考生德、智、体等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3. 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即: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类(含美术学、摄影、绘画)专业、书法学专业、音乐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60%加文化成绩的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动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
八、收费标准 2021年学校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豫教财[2007]74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暂定各专业学费标准。如若今年河南省政府对学费标准作出调整,我校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安阳师范学院2021年新生入学须知》。
九、附则 1.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 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各省份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相关省份政策为准。 3. 本简章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安阳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五、宜宾学院艺术类2021招生简章?
1、专业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仅录取专业与文化成绩双上省控线考生,在进档考生中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按专业大类统一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只招收民族、美声考生,器乐只招收钢琴、竹笛、手风琴、古筝、小提琴、二胡考生。
5、体育教育(含本科、专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绵阳师范学院2021艺术类招生简章?
绵阳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与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安排专业。
1、对于我校招收的艺术与体育类考生,我校使用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
2、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艺术与体育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3、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七、齐鲁师范学院2021艺术类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师范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齐鲁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4276 第五条 学校地址:章丘校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2号;历下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36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齐鲁师范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齐鲁师范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工作地点设在齐鲁师范学院章丘校区。我校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 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一)院校志愿: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且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后续志愿考生。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且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八、郑州师范学院2021艺术类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普通高招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郑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师范学院(英文名称:ZHENGZHOU 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12949。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6号。
第四条 培养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包括非师教育的多学科、多层次、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平行志愿投档多投考生的录取和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调配使用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章 招生规则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
1、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英语和俄语语种考生。
2、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中外办学本科音乐学、专科音乐表演专业,考生入校后第一外语可以选俄语或英语。
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按照生源省的规定确定投档比例。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各省(区、市)所制定的招生录取规则,对于进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第十四条 普通类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的考生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
1、本科音乐学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按考生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4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60%]。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本科音乐表演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专业主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本科舞蹈学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4、专科音乐表演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专业主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5、专科舞蹈表演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本科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我校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文化课成绩×50% +专业成绩×50%]成绩排序。我校对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专科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按照我省设定的规则计算投档排序成绩,我省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167。我校对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投档排序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仍相同的,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排序,若仍有并列,并列考生全部投档。对并列考生学校依次按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河南省
1、本科体育教育专业、休闲体育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我校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文化课成绩×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100%]成绩排序;计算公式为:投档排序成绩=专业课成绩×0.667。我校对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专科体育教育(瑜伽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我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排序,计算办法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计算公式为:投档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333。我校对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按公式计算出的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若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仍相同,则全部投档,学校依次按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二)外省
本科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的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七章 学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2021年学费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
本科专业学费:文史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
专科专业学费:文史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学费:16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
住宿费按郑州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6人以上间600元/生·年;6人以下间(含6人)800元/生·年。
依据豫教财【2007】74号文件,学校按学年预收取教材费,教材费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奖助措施
(一)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措施予以帮助。每年秋季学期由学生申请,学院、学校两级遵照“逐级认定、受理评审、张榜公示、过程监督”的评审程序和办法,按照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相应资助。
(二)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争先创优,全面发展,学校完善了学生奖励制度。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年)外,学校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奖项。(奖助学金咨询电话:0371-65501389)
第二十一条 具有郑州师范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学校毕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郑州师范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郑州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b.zzn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71-86666195、86666196、86666197
招生监督电话:0371-65501569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北段英才街6号
邮 编:450044
九、北京印刷学院艺术类好么?
北京印刷学院艺术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最好。
北京印刷学院(Beijing Institute Of Graphic Communication)隶属于北京市,是由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北京市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的前身是1958年文化部建立的文化学院印刷系。1961年文化学院撤销,印刷系并入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并更名为印刷工艺系。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印刷系基础上组建成立北京印刷学院。
截至2014年3月,学校建筑面积21639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580万元;下设二级学院9个,开办本科专业26个;有教职工772人,其中专任教师493人,硕博比例达到83%,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达到53%;在校生总数8831人。
十、北京关系学院招生简章?
北京国际关系学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为财政部6所“小规模试点高校“之一,是以外语、国际问题为教学科研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本并提前批录取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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