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光贴怎么贴?
为了保证反光标识粘贴的牢固,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的灰尘擦净。有油渍、污渍的部位进行清除,然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反光材料的亮度是有白黄红绿蓝黑等依次递减的。白色的最亮,为了更好的凸显更好的警示效果。《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侧面可以由红色单元开始,但靠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应为白色单元,且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
粘贴车身上的反光标识,不能影响本到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并且不能在张贴后的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不同等级 张贴面积不同
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主要分一级和二级两种,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无法连续粘贴时可以断续粘贴,但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00mm。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150mm,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00mm。如果不能沿车厢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可在最接近边缘的宽度达到50mm的可粘贴表面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上边缘尽可能接近车厢后部的上边缘。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允许中断,但其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车长的50%,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50mm,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300mm,粘贴应尽可能纵向均匀分布。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仍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150mm,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50mm,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300mm。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长度对三轮汽车不应小于1.2m;对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应为货厢长度;侧面车身结构无连续表面的混凝土搅拌车和专用作业车,其粘贴总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30%。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栏板式普通货车、栏板式半挂车粘贴示例
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粘贴长度应为货厢长度。
除三轮汽车、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以及侧面车身结构无连续表面的混凝土搅拌车和专用作业车外,其它货车和挂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车长的50%。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栏板式普通货车、栏板式半挂车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参照图(栏板式货车和半挂车侧面粘贴示例),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部分微型货车和轻型货车后部栏板高度不足以粘贴连续长度为300mm的车身反光标识(含红、白各1个单元)时,可只粘贴长150mm的白色单元。水平粘贴后部车身反光标识时,应选择栏板下方部位粘贴,如无法